私募基金设立条件解析:法律要求与操作要点
成立私募基金需要什么条件
法律分析:登记设立私募基金公司的条件是:1.具有符合《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2.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4、背景资质人员达到法定人数,具有良好的内部治理结构和良好的风险控制体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十三条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公开募集基金,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并经证券监管机构批准国务院监管部门:(一)必须具有符合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章程;(二)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一亿元;,且必须以货币资本支付;(三)主要股东须具备经营金融资产或经营金融服务的能力业绩良好,财务状况和社会声誉良好,资产规模达到国务院规定的标准,近三年无违法记录(四)取得基金资格的人数达到法定人数;(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必要的任职资格。
相应的岗位要求;(六)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等与基金管理活动有关的设施。
(七)有良好的内部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审计监控体系和风险控制体系。
私募基金管理公司成立的条件
法律分析:私募基金管理公司设立条件:
1.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达到一定规模的投资公司名称中允许使用“投资基金”字样。
2.名称中可以使用“创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等字样作为行业术语。
3.除国务院决定设立的企业外,企业名称前不得冠以“中国”、“中国”、“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
4。
基金管理公司的注册资本(出资额)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全部为货币形式,注册时的实收资本(实际缴纳的出资额)设立额不少于3000元。
一万元。
5.基金型企业的注册资本(出资额)不得低于5亿元人民币,全部为货币形式,实收资本(实缴出资额)为设立时间不得低于1亿元人民币。
;5年内,注册资本将按照公司章程(合伙协议)的承诺到位。
6.基金公司的经营范围确定为:非证券业务投资、投资管理、咨询。
但不得从事下列业务:发放贷款;以公开方式筹集资金;为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
7.配备至少3名具有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运营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
公司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名称、地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注册私募基金公司的条件有哪些
(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具备适当的资本支持其基本运营;(二)实收资本或者实际缴纳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管理或受其他机构委托管理的产品中,投资于公开发行的股票、债券、基金份额和中资证券公司。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证券及衍生品累计规模超过1亿元人民币;(二)有2名负责持证人和1名合规和风险控制良好,无违规记录;近三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金融、工商监管、税务等行政机关以及商业银行、自律管理等机构不存在不良诚信记录。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的实收注册资本和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