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会设立条件详解:流程、要求及文件准备
个人可以成立基金吗?有什么要求?
是的。
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
设立基金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为一定的公共目的,基金会;
(二)原国家公募基金不少于800万元,原地方公募基金不少于400万元。
人民币,非公募基金会原始资金不少于人民币200万元;原始资金必须以货币资金接收
(三)具有法定名称、章程、法律结构和相关活动。
专职人员;
(4)有固定住所
(5)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九条申请设立基金会,申请人应当向行政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表
(2)公司章程草案;
(3)验资证明及居住证明
(4)董事名单、身份证明及连任行长、副行长。
(五)护理单位批准设立企业的文件。
第十条基金会程必须明确基金会的公益宗旨,不得约定有利于特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内容。
基金会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名称、地址
(二)设立公益事业的宗旨和范围。
良好行为,
(3)原始资金数额
(4)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能源、行动的选择和董事的角色;
(5)赞助人的职责
(6)职责、素质、选举程序和监事的任职条件;
(七)财务准备报告、批准制度
(八)财产管理和使用制度;
(九)终止条件以及终止后财产的依据和处分程序。
扩展信息:
根据“基金会《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管理机关予以核准或者核准登记。
不予登记的,应当自收到第九条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决定。
核准登记的,发给《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基金会登记所需问题:名称、地址、类型、公益活动宗旨、基金
第十二条基金会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应当向原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载明名称、地址和人员的文件。
拟议机构的负责人。
。
登记机关自收到前款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登记的决定。
准予登记的,提出《基金会(代表)机构登记证书》;
与基金会章程及基金会代表服务有关的登记事项:名称、地址、经营宗旨、公益活动负责人。
基金会分支机构、基金会代表机构依据基金会职权开展活动,不具有法人资格他们有
第十三条境外基金会在中国大陆设立代表机构,应当经业务主管部门同意,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表;
(2)基金会设在境外有合法登记及基金会章程证明
(3)身份证明及基金会章程代表处人员简历拟;
(4)居住证明
(5)有关业务单位同意在中国大陆设立代表机构的文件。
登记管理机关自收到前款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登记的决定。
批准登记的,发给《基金会驻外代表机构登记证》;
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设立登记,内容包括:名称、地址、业务宗旨、公益活动负责人。
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从事的公益活动符合中国公共卫生事业的性质。
境外基金会依照中国法律向中国内地有关民事代表机构承担民事责任。
第十四条根据本规定,基金会、境外注册代表机构的基金会,依法办理税务登记。
基金会、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可以凭登记证书依法申请办理章程、刻印章、开立银行账户。
基金会和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应向登记机关提交本机构的指引、签名样式、银行账号和电子邮件模板。
第十五条基金会、基金会、基金会代表机构、境外代表机构需要变更登记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基金会修改章程时,必须征得其业务主管机关的同意,并报请登记管理机关批准。
论述设立基金应具备的条件。
【答】:设立基金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主发起人是按照投资人所在国规定设立的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或者基金管理公司。(二)各发起人的出资额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且主发起人具有3年以上证券投资经验并具有持续盈利记录,基金管理公司除外。
(三)捐赠人、基金管理人具有合理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财务状况良好,业务规范。
(四)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其他与业务相关的设施。
(五)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基金发起人登记设立基金时,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下列文件:(一)登记报告;(二)名单及赞助协议;(三)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四)招募说明书(五);)保荐机构为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的,保荐机构最近3年的财务报表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六)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八)资金筹措计划;)中国证监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成立基金公司的条件
法律分析:设立基金公司的条件如下。
(一)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公司章程;(二)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以上,并有实收货币资本。
(三)大股东具有良好的财务或者金融机构管理记录,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社会信誉,资产规模符合国务院规定的标准,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过去三年的记录。
(四)基金业务资格人员达到法定人数。
(五)必须有具备相应资格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六)有符合要求的工作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其他设施。
内部管理架构良好,内部审计和监控体系健全,风险管理体系良好。
(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批准的规章以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十二条规定,基金管理人必须是依法设立的公司或者有限合伙企业。
公募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必须是基金管理公司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按照规定批准的其他机构。
基金成立需要什么条件
基金设立条件如下:
1注册资本要求
基金设立需要满足注册资本要求。
资金提供者必须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以保证基金的稳定运行。
此外,资金还必须满足监管机构规定的最低资本限额。
2.专业团队和人力资源
基金管理公司应拥有经验丰富的专业团队,包括基金经理、风险管理人员等。
这些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以保证基金的投资决策和风险管理能力。
同时,基金公司应建立完整的组织架构,保证各部门职能明确、人员合理。
3.合规和法律要求
基金的设立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基金管理公司设立、基金设立申请、募集、销售等程序必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
此外,资金还必须遵守反洗钱、反恐融资等相关法律法规。
4市场状况及市场状况要求
基金的表现应考虑市场状况。
包括宏观经济状况、金融市场发展、投资者需求等。
这些因素都会影响基金的稳定性和业绩。
因此,在设立基金之前需要进行充分的市场研究和风险评估,以确保基金的业绩和市场前景。
综上所述,基金设立涉及注册资本、专业团队、合规法律要求、市场环境等因素。
满足这些条件,基金就能成功管理、稳定运营,为投资者带来良好的投资回报。